1.本人清楚购买的产品计划是由“光大永明智富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和“光大永明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构成,“光大永明智富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致力把握金融市场的投资良机,采取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为客户争取长期收益。专家为您理财,及时把握市场动向,令您的投资占有先机。
2.本人授权光大永明人寿于授权解约日为本人办理退保业务。
3.购买时本人已经阅读了该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与合同条款,理解该产品的保障内容。
4.本人清楚所购产品的保险期间、缴费期间及缴费金额。
5.在投保过程中,本人接受过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清楚测试结果与所购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情况。
6.本人清楚所购产品收取的投资单位买卖差价为0%。
7.本人清楚所购产品“光大永明智富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的保险费按指定比例分配至精选投资账户和光明财富慧选投资账户。具体分配比例在保险单上载明。
8.本人清楚在保险单持有期内光大永明人寿不提供账户转换权,即资金不能在精选投资账户和光明财富慧选投资账户之间进行转换。
9.本人清楚投资连结保险的实际投资收益会有波动,可能赢利,也可能亏损,投资风险将全部自行承担。
10.本人清楚利益演示表中的低、中、高档演示只是一种假设,不代表未来的实际收益。
11.本人清楚自本合同生效次日起十五天内为犹豫期。犹豫期内如本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光大永明人寿将于收到相关证明材料并扣除最高不超过十元成本费后无息退还已收的全部保险费,本合同自始无效。
12.本人清楚所购产品不支持部分提取账户价值。
13.本人清楚所购产品的资金将全部进入投资账户, 本合同生效满十五日后至授权解约日前申请提前解除合同,光大永明人寿在收到相关证明材料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一定数额解除合同手续费后向本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保险单账户价值。光大永明人寿按以下方式收取解除合同手续费: 在第一个保险单年度内,解除合同手续费用为保险单账户价值的10%;第二个保险单年度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单年度,解除合同手续费用为零元。光大永明人寿有调整解除合同手续费的权利。
14.本人确认投保交费账户用于本保单退费转账。本人授权光大永明人寿将退费款项划转至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