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说明书旨在让您更好的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计划,请您仔细阅读。
“光大永明智富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致力把握金融市场的投资良机,采取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为客户争取长期收益。专家为您理财,及时把握市场动向,令您的投资占有先机。
· 本产品计划的重要特色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品牌有优势:国务院直属第一家金控品牌,购买更安心;
2.收益更稳健:甄选优质投资品种,财富稳健增值;
3.购买成本低:无申购费用;
4.服务讲品质:诚信保障,客户为先。
特别提示您:本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产品说明书仅供理解产品时参考,相关权利义务以保险产品条款为准。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是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
产品介绍
一、投资连结保险的运作原理
投资连结保险指包含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我们在扣除一定费用后(本产品计划全免),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并转换为投资单位。投资账户价值随投资单位价格变化而变化。保险单账户价值等于本合同项下各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量乘以投资单位的卖出价之和。
二、保险单账户相关费用
购买无额外成本,您的保险费按指定比例分配至精选投资账户和光明财富慧选投资账户后全部用于购买投资单位。
免收取保险单初始费、保险单管理费、风险保障费及投资单位买卖差价。
部分提取费用:不支持部分提取账户价值。
解除合同手续费: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 同的,扣除最高不超过十元成本费后无息退还已收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要求解除合同 的,在第一个保险单年度内,解除合同手续费用为保险单账户价值的10%;第二个保险单年度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单年度,解除合同手续费用为零元。我们有调整解除合同手续费的权利,但调整后的解除合同手续费最高不超过保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账户管理费:是我们为管理投资账户而收取的费用。当前该费用为0.52%/年。此费用从我们的投资账户中按日计提,在计算您个人保险单的投资单位价格时已经扣除了此项费用,我们不会从您的保险单账户中再行扣划此项。我们有调整投资账户年管理费比例的权利,但该比例最高不超过2%/年。
三、投保须知
本产品仅限18周岁及以上人士投保,投保时您需一次性交清全部保费。
四、犹豫期、退保及账户转换权
自本合同生效次日起15天内为犹豫期。犹豫期内您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我们将于收到相关证明材料并扣除最高不超过十元成本费后,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保险单账户价值,本合同自始无效;犹豫期满后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我们在收到相关证明材料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内,扣除一定数额解除合同手续费用后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保险单账户价值。
保险单持有期内光大永明人寿不提供账户转换权,即资金不能在精选投资账户和光明财富慧选投资账户之间进行转换。
五、保险责任
本产品提供年金责任及身故保险金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详见保险条款。
六、利益演示
30岁的富先生,购买本产品计划,一次性支付10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富先生将获得如下保险利益(演示数值为已扣除
各项费用后的净金额):
利益演示表(单位:元)
保险单年度 |
趸交保险费 |
保险单账户价值 |
现金价值 |
身故给付(给付账户价值) |
低 |
中 |
高 |
低 |
中 |
高 |
低 |
中 |
高 |
第1天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满6个月 |
- |
1,004,988 |
1,019,804 |
1,029,563 |
904,489 |
917,824 |
926,607 |
1,004,988 |
1,019,804 |
1,029,563 |
满9个月 |
- |
1,007,491 |
1,029,852 |
1,044,671 |
906,742 |
926,867 |
940,204 |
1,007,491 |
1,029,852 |
1,044,671 |
满1周年 |
- |
1,010,000 |
1,040,000 |
1,060,000 |
1,010,000 |
1,040,000 |
1,060,000 |
1,010,000 |
1,040,000 |
1,060,000 |
满2周年 |
- |
1,020,100 |
1,081,600 |
1,123,600 |
1,020,100 |
1,081,600 |
1,123,600 |
1,020,100 |
1,081,600 |
1,123,600 |
满3周年 |
- |
1,030,301 |
1,124,864 |
1,191,016 |
1,030,301 |
1,124,864 |
1,191,016 |
1,030,301 |
1,124,864 |
1,191,016 |
满4周年 |
- |
1,040,604 |
1,169,859 |
1,262,477 |
1,040,604 |
1,169,859 |
1,262,477 |
1,040,604 |
1,169,859 |
1,262,477 |
满5周年 |
- |
1,051,010 |
1,216,653 |
1,338,226 |
1,051,010 |
1,216,653 |
1,338,226 |
1,051,010 |
1,216,653 |
1,338,226 |
满6周年 |
- |
1,061,520 |
1,265,319 |
1,418,519 |
1,061,520 |
1,265,319 |
1,418,519 |
1,061,520 |
1,265,319 |
1,418,519 |
满7周年 |
- |
1,072,135 |
1,315,932 |
1,503,630 |
1,072,135 |
1315,932 |
1,503,630 |
1,072,135 |
1,315,932 |
1,503,630 |
满8周年 |
- |
1,082,857 |
1,368,569 |
1,593,848 |
1,082,857 |
1,368,569 |
1,593,848 |
1,082,857 |
1,368,569 |
1,593,848 |
满9周年 |
- |
1,093,685 |
1,423,312 |
1,689,479 |
1,093,685 |
1,423,312 |
1,689,479 |
1,093,685 |
1,423,312 |
1,689,479 |
满10周年 |
|
1,04,622 |
1,480,244 |
1,790,848 |
1,104,622 |
1,480,244 |
1,790,848 |
1,104,622 |
1,480,244 |
1,790,848 |
温馨提示:
1、上表各保险单年度的年化投资收益假设为:低档为年化利率1%;中档为年化利率4%;高档为年化利率6%。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实际投资收益可能出现负值;
2、该利益演示表为假设未在保险单生效五年后申请领取年金;
3、“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单账户价值减去解除合同手续费用;
4、“保险单账户价值”、“现金价值”及“身故给付”均为保单持有满对应时间后的数值。
客户签字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保险条款及产品说明书中的全部内容。
投保人签名:张三时间: 年 月 日
在购买本产品的同时,您还将获得由光大永明人寿赠送给您的《光大永明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本产品的责任摘要如下,详细内容请参见保险条款。
一、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二、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20倍“光大永明智富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的购买金额,且保险金额不超过500万。
若您一次或多次购买“光大永明智富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累计赠送的“光大永明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
三、保险责任的开始
我们在收到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将签发保险单或批注作为保险凭证。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保险责任自被保险人持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的有效机票并通过机场安全检查起,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离开所乘航班班机的机舱时止。
若被保险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继续有效。我们承担保险责任自被保险人持等效航班班机的有效机票并通过机场安全检查起,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离开所乘等效航班班机的机舱时止。
四、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详细内容请参见保险条款:
1、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体伤残,且伤残程度符合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伤残等级项目之一的,我们按该标准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的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2、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我们已依本合同向被保险人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两项保险金的给付总额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五、责任免除
在下列情形下被保险人发生事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杀或自残,但被保险人自杀或自残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被保险人因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或相关的内、外科手术;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与保险责任直接或密切相关的伤残;被保险人猝死,或因疾病、妊娠(含异位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被保险人乘坐非公共民用航班班机;被保险人通过机场安全检查门后而又退出安全检查门。
在上述情形下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对于尚未给付保险金的,我们将于收到相关材料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但对于已给付过保险金的,我们不退还现金价值。
在上述情形下被保险人伤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精选投资账户说明书
(一)账户特征
本账户以为投资者提供相对长期、稳健且具有一定吸引力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本账户适合对于收益有一定预期、对资产流动性要求不高、风险承受能力适中的投资者。
(二) 投资工具及比例
本账户的投资范围包括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产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保监会允许投资的另类资产:
本账户的投资范围包括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产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保监会允许投资的另类资产:
2、权益类不超过10%。
3、1年以上债券、银行存款以及非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份额和非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债券型基金的比例范围在0%-90%。
4、另类资产的比例范围在0-90%。
(三)投资策略、风控投资目标
本账户投资范围包括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产品、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另类资产等。管理人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贯穿于资产配置、行业细分、个券选择以及组合风险管理全过程中。
1、资产配置策略
本账户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在股票市场存在确定性的机会时少量与股票市场投资,在边际上提升产品投资收益。
本账户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市场预期、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分析和比较不同类别金融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及风险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在做大类资产的主动性配置时,管理人也会基于在长期投资管理过程中所累积的经验,应对突发事件、财报季节效应以及市场非有效等例外效应所造成的短期市场波动。
2、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账户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管理人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组合中各品种的投资比例,构造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3、股票投资策略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对宏观经济中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等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的研究与分析,挖掘并投资于集中代表整个经济发展趋势的行业或主题。在根据上述策略选择行业的基础上,本账户将采用基本面分析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择个股。
(四)主要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国家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利率变化、通货膨胀以及投资品种的其他因素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从而造成账户财产损失。
2、信用风险
本账户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本账户所投资金融产品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造成本账户资产损失。
3、管理风险
由于管理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在管理账户财产的过程中对信息的采集和判断发生偏差而使账户财产未能实现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的风险。
4、托管人风险
本账户的托管银行可能存在因其违规经营和管理疏忽而使账户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
指账户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在账户存续期间,可能会发生个别偶然事件,如份额集中到期的情形,账户财产中的金融工具无法变现的情况,上述情形的发生在特殊情况时可能会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形,此时出现巨额退出,则可能会导致账户资产变现困难,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账户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倒闭、信用评级被降低、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的情况,从而导致账户财产损失。
6、其它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可能导致账户财产的损失。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
(六)信息披露
本投资账户正式设立后,本公司将以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就本账户使用的估值方法进行披露。
(七)投资账户管理费
投资账户管理费,是我们为管理投资账户而收取的费用。投资账户管理费于评估投资账户价值时扣除,并体现在投资单位价格内,按如下标准收取:
(投资账户资产价值 - 投资账户的负债)* 距上一评估基准日的天数/年天数(365)* 投资账户年管理费比例
投资账户的负债包括:应付未付的各类开支,以及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其他应付费用。
本投资账户的年资产管理费比例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二,本公司可以调整各投资账户年管理费比例。
(八)投资单位价格评估
投资单位卖出价=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投资单位数。
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投资账户资产价值-投资账户负债-投资账户管理费。
投资账户负债为应付未付的各类开支,以及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其他应付费用。
(九)托管银行
保险公司已委托中国民生银行为保险资产托管银行。
(十)历史卖出单位价格变化图
本产品上市销售后的卖出单位价格变化图将在光大永明官方网站上公布。
光明财富慧选投资账户说明书
(一)账户特征
本账户以为投资者提供相对长期、稳健且具有一定吸引力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本账户适合对于收益有一定预期、对资产流动性要求不高、风险承受能力适中的投资者。
(二)投资工具及比例
本账户的投资范围包括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产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保监会允许投资的另类资产:
1、货币市场工具、1年以内的银行存款、1年以内的债券、以及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份额和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债券型基金等以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的资产,比例不低于10%。
2、权益类不超过10%。
3、1年以上债券、银行存款以及非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份额和非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债券型基金的比例范围在0%-90%。
4、另类资产的比例范围在0-90%。
(三)投资策略、风控投资目标
本账户投资范围包括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产品、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另类资产等。管理人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贯穿于资产配置、行业细分、个券选择以及组合风险管理全过程中。
1、资产配置策略
本账户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在股票市场存在确定性的机会时少量与股票市场投资,在边际上提升产品投资收益。
本账户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市场预期、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分析和比较不同类别金融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及风险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在做大类资产的主动性配置时,管理人也会基于在长期投资管理过程中所累积的经验,应对突发事件、财报季节效应以及市场非有效等例外效应所造成的短期市场波动。
2、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账户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管理人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组合中各品种的投资比例,构造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3、股票投资策略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对宏观经济中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等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的研究与分析,挖掘并投资于集中代表整个经济发展趋势的行业或主题。在根据上述策略选择行业的基础上,本账户将采用基本面分析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择个股。
(四)主要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国家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利率变化、通货膨胀以及投资品种的其他因素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从而造成账户财产损失。
2、信用风险
本账户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本账户所投资金融产品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造成本账户资产损失。
3、管理风险
由于管理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在管理账户财产的过程中对信息的采集和判断发生偏差而使账户财产未能实现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的风险。
4、托管人风险
本账户的托管银行可能存在因其违规经营和管理疏忽而使账户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
指账户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在账户存续期间,可能会发生个别偶然事件,如份额集中到期的情形,账户财产中的金融工具无法变现的情况,上述情形的发生在特殊情况时可能会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形,此时出现巨额退出,则可能会导致账户资产变现困难,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账户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倒闭、信用评级被降低、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的情况,从而导致账户财产损失。
6、其它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可能导致账户财产的损失。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
(六)信息披露
本投资账户正式设立后,本公司将以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就本账户使用的估值方法进行披露。
(七)投资账户管理费
投资账户管理费,是我们为管理投资账户而收取的费用。投资账户管理费于评估投资账户价值时扣除,并体现在投资单位价格内,按如下标准收取:
(投资账户资产价值 - 投资账户的负债)* 距上一评估基准日的天数/年天数(365)* 投资账户年管理费比例
投资账户的负债包括:应付未付的各类开支,以及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其他应付费用。
本投资账户的年资产管理费比例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二,本公司可以调整各投资账户年管理费比例。
(八)投资单位价格评估
投资单位卖出价=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投资单位数。
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投资账户资产价值-投资账户负债-投资账户管理费。
投资账户负债为应付未付的各类开支,以及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其他应付费用。
(九)托管银行
保险公司已委托中国民生银行为保险资产托管银行。
(十)历史卖出单位价格变化图
本产品上市销售后的卖出单位价格变化图将在光大永明官方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