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短信汇款业务客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个人网上银行中推出短信汇款业务,甲方已签署《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成为乙方网银客户。甲方自愿申请使用短信汇款业务,双方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定义
本协议未约定的名词与《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具有相同定义。
1、短信汇款:是以手机短信为渠道,以银行卡为依托的支付服务。甲方通过乙方网银将手机号码与付款账户关联绑定、设置收款人信息及信息代码,付款时以绑定手机将付款指令以短信形式发送到95568,乙方收到付款指令后按照付款指令进行操作,即可完成的向甲方指定收款人付款的业务。
2、指定银行账户: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与手机号码绑定的、用于短信汇款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完成支付:指乙方根据甲方通过绑定手机号码发来的付款指令借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余额足够时,实时执行前述指令,将指令发出乙方所能控制的银行系统。
二 短信汇款业务
1、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人民币活期账户,同时申请“短信汇款”的手机号码应与其账户绑定。甲方应在网银进行申请并验证网银交易密码后,完成指定银行账户与手机号码的绑定,及完成收款人信息与信息代码的对应设置后,方可使用短信汇款服务。
2、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的格式,通过绑定手机号码向乙方95568短信平台发送付款指令短信,该指令应由:操作指令编码、收款人信息代码和付款金额组成。操作指令编码见乙方公布在网站内的短信汇款业务规则。
3、甲方不可变更或撤销已成功发送的付款指令,甲方承诺自行承担由已经发出的操作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乙方完成支付的条件为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余额足够。甲方应保证发起付款指令时指定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如因余额不足导致的付款失败,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使用短信汇款服务进行资金划转,单笔金额不得超过2万元(单个手机号码),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单个手机号码)。且单笔金额及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甲方签订《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时设定的对外转账限额。
6、短信汇款业务不因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借记卡或密码被盗、遗失而自动终止,甲方需要停止短信汇款服务时,应办理取消短信汇款服务的手续。取消成功后,指定银行账户的其他功能依然有效,甲方除短信汇款以外的一切业务操作仍然受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约束。
7、乙方在收到甲方通过绑定手机发来的针对绑定指定银行账号的合格付款指令后,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进行资金划转,服务时限、到账时间均遵守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规则,甲方可登陆乙方网站查看。乙方应通过短信向甲方绑定手机反馈处理结果。
8、乙方只负责按照甲方用手机发来的操作信息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应操作,该指令是银行处理短信汇款业务的唯一依据。
9、乙方负责提供与短信汇款业务相关的银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95568短信平台、网银平台。
10、乙方应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持乙方银行系统正常运转,并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解决由乙方银行系统引起的问题,不负责绑定手机、手机通信网络或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等本业务涉及的非乙方系统引起的问题。
三 身份认证
1、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将与指定银行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作为甲方身份验证的唯一方式,乙方有权将自绑定手机号码发至乙方95568短信平台的付款指令视为甲方发出。
2、甲方承诺完全知晓指定银行账户所有人与绑定手机号码机主不是同一人及/或绑定手机号码不由甲方控制可能导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风险,保证承担全部责任。且如与指定银行账户绑定的手机机主对该绑定持有任何异议,甲方应对可能造成的任何法律、经济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3、短信汇款开通后,甲方必须妥善保管绑定的移动电话及自行设置的收款人信息代码,任何使用短信汇款代码进行的短信汇款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因转借、转让或丢失绑定手机号码及收款人信息代码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 业务资费
甲方因使用短信汇款而产生的手机短信通信费用及资金划转的业务资费由甲方承担。业务资费收取标准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规则执行,甲方可登陆民生银行网站查看。业务资费从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与支付款项同时扣收。
五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等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等客观因素导致通讯或银行系统中断,以致影响甲方交易时,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 其他约定
1、本合约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甲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使用短信汇款的服务费用。
2、乙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对甲方具有约束力,修改内容将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甲方网点或网站进行公告,甲方对本协议修改的条款可以查询。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尽事宜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据乙方业务规定和金融业管理办法执行。
4、除本协议内容外,本业务还应遵守《民生借记卡章程》、《民生借记卡申办和使用规定》及甲方与乙方签署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业务规则及银行责任的免除与限制条款。本协议与上述文件及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优先。
5、本协议于甲方点击“同意”后自动成立并生效。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而被终止,否则本协议持续有效。 |